江苏省海头高级中学“宏志班”报名及录取办法的申请报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12-04-19 13:08:57 点击:
市教育局:
根据《连云港市201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海头高级中学宏志班已经纳入全市招生计划,该计划没有“宏志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执行《连云港市201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严守高中段招生工作纪律,现就“宏志班”报名与录取办法提出如下思路,请予以批示。
一、资格界定:
1、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品行端庄,文明礼貌,组织纪律性强,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近两年内获市、县、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团干者优先。
2、勤奋好学,积极进取,成绩优秀。参加今年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海头中学招生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上50分(含愿意放弃已报考市内所有高级中学志愿和已录取为“奥赛班”新生的)。近两年内获县级以上学科竞赛名次者优先。
3、家庭经济困难。城镇人均月收入低于170元的困难家庭子女,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或初中已享受省减免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书杂费政策,以及已列入各项爱心助学统计资助贫困家庭子女范围的优先。
二、报名办法:
按照提前录取批次,在考生填报志愿信息表中设置宏志班项目,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填报。也可以在在第一批次录取的信息中设置一个栏目注明海头高级中学宏志班。本校制作《海头高级中学宏志班报名情况登记表》,在中考手册中出现样张,在本校网站中自行下载填报确认。
三、录取办法:
由市县招生部门进行资格审定,本校按市县招生部门的资格审定结论录取。
对于海头高级中学来说,举办宏志班是一项新的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需要得到市县教育部门领导的关怀和指导。恳请研究确定具体操作办法,便于及时开展工作。
江苏省海头高级中学
2010-5-26
(责任编辑:教务处)